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07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机关领导的分工;本机关领导的重要活动及讲话。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1)部门发文:以本机关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2)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政策解读:本系统业务重要政策解读。

(4)其他:不能列入以上几类的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

(1)行业规划: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信息。

(2)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4.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生育收养、卫生健康、医养结合、职业卫生、疾病预防等方面的信息。

5.统计数据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每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7.财政信息

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8.重点民生领域

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工作动态

(1)系统动态:本机关及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的工作信息。

(2)监督检查:卫生执法检查信息。

(3)其他工作:其他没有列入上述主题的其他工作动态信息

10.行政处罚公示

卫生健康相关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处理结果。

11.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2.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wsjkj

  2.“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号:lzwsjk)微信公众号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申请渠道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科室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需用到个人信息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晏婴路199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81093

传真:0533-7181093

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流程.docx

3.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5日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093;电子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打造“临淄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品牌为契机,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把脉”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关切。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0件,普通政府文件4件。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临淄卫生健康”新浪微博、临淄电视台等,全方位、多平台向群众宣传医疗卫生相关法规政策,展示我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一老一小”、爱国卫生等工作亮点和显著成果。202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76。二是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对咨询和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3年,共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每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信息填写。二是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对不予公开的文件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强化公开属性判定。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工作,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不公开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等原则,从根本上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新增设“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信息”栏目,优化“公示公告”“招考、招聘信息”专题;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9541人,全年发布信息共1304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安排3名人员、系统内各单位分别安排至少1名兼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市、区各级业务培训,系统内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人员系统性学习政务公开知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二是开展医院开放活动,邀请市民群众走进医疗卫生机构对运行、管理、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小组日常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深入浅出、图文并茂的形式,让卫生健康政策听得懂、落得实、用得上;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业务能力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人才建设和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20件,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一老一小”、爱国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强化服务理念,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式,积极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进一步提高答复效率。二是持续抓好公开水平提升。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强化新媒体平台宣传,创新解读形式,运用数字化、可视化等方式,并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讲好卫健故事。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措施。强化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系统内各单位协同联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联合办公,统一汇总审核并对外发布信息,重点栏目按照时间节点更新,强化时效性;新媒体平台新采取漫画、对话等形式,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6日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093;邮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落实《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6号)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群众体验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平台、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载体互补和时效互补。2022年,区卫健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临淄卫生健康”新浪微博、临淄电视台、“今日临淄”等“传统媒体+新媒体”模式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等相关法规政策,展示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尤其是品质医疗工作相关进展及取得成果,普及科学健康知识。2022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45条,通过“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送我区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工作进展、健康科普信息等共1079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区卫健局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涉及本区区妇保院床位数、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2020年职业病诊断医师名单,按要求予以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在全系统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员,完善分工体系。二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公开信息的发布,实行专人、专岗负责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从根本上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经由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开拓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传统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网站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实现信息公开扩大化、深度化、有效化、互动化,多管齐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区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人员兼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各级业务培训并在卫健系统内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及时栏目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 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专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卫健系统单位较多、信息公开量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性、管理性制度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衔接不畅;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属于一人多岗;三是信息公开形式不灵活、覆盖范围广泛主动发布信息少、被动完成公开工作多,信息质量良莠不齐

结合所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期性、日常性、制度性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增强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广泛建言献策,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公开的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18件,办理结果均满意。

(三)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本年度我局在卫健系统集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组织开展联合办公,针对“业务工作”、“医疗卫生”等重点栏目进行集中整改、更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精心组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率。立足工作实际和职能范围,认真梳理分析公开内容,采取主动公开的形式,按照业务工作、人事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等频道向全社会公开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予以明确。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建立内部政务公开、受理投诉、监督查处机制,通过81890民生热线、网上投诉信箱、来电来访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实施“限时办理、及时跟踪、按时反馈”工作法,提高工作效率。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29日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卫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落实《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25号)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思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政府公开信息渠道全方位互补,平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各自优势,开展多平台宣发工作。2021年,区卫健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临淄卫生健康”新浪微博、临淄电视台、“健康临淄”等多媒体平台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卫生健康相关法规政策、我区卫生健康工作进展信息及健康科普知识等内容。宣发渠道多样化,覆盖人群广泛化,传播内容多元化。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我区卫生健康工作进展、健康科普信息等共6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区卫健局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涉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方面,按要求予以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卫健系统内形成政府公开信息对推进卫健事业发展、密切党群关系、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的共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网络保障队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由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二是运营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覆盖面,强化信息传播的有效性。对于部分重大、紧急公开信息,采取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多管齐下共同发布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公开信息的发布,实行专人、专岗负责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从根本上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缺乏全面性,信息数量较少,未能面面俱到做好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落后,部分信息未按期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连贯性,责任不够明确。四是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内容流于形式,需进一步提高解读的全面性、详尽性、准确性。

2.改进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多面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9件,办理结果均满意。

(三)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本年度我局始终坚持结合实际的工作原则,积极改进和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把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1.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建设,确保人员及职责的稳定性。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2.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的政务公开。3.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将政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务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对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对政务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2118

临淄区卫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临淄区卫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创新思路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和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做实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临淄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临淄电视台、“健康临淄”广播栏目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大众宣传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法规及我区卫生工作进展信息。有效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了政务公开信息覆盖面。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录入信息160余条,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维护。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编制了“致全区人民一封信”、“健康告知书”、“大年初一,防病温馨提示”等宣传内容,发往各镇办、医疗机构,开展健康宣传。录制了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题节目,通过健康公众号推送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10余条、通过抖音制作科普视频10余条,利用“临淄云”发布科普防护、工作动态等信息150余条。

(二)组织领导和健全制度。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人员学习培训,严格依申请公开回复规范。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关切。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2020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就诊流程等信息。

(五)建议提案答复、监督保障。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面,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7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7件。组织“市民代表看卫生健康变化”活动,主动公开卫生健康发展新业态,征集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5

138

47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数量偏少。工作缺乏连贯性,责任不够明确。

下一步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来电来函与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信箱:linzqwjjbgs@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7181093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129

临淄区卫健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临淄区卫健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国务院令第 711 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25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本报告由临淄区卫生健康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z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9号; 电话:0533-7181093;邮编:2554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卫生健康局认真实施真贯彻落实 2019 年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文件精神,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号)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健、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健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方面。局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信息316条,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维护。2019年度我局收到6条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人的要求进行了处理。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全年收到行政复议5起,结果维持3起,结果修正2起;行政诉讼1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审结。

(五)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科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六)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了社会上流传的不实信息。

(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面。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9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10件,均按时办结,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减少3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增加19

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37.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0

0

5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4日

 

临淄区卫健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卫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各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临淄区卫计局认真核查,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概述

区卫计局认真回顾和总结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2号)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34号)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卫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计、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

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

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1-4季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信息474条,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根据申请人要求进行了处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3000元。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发生1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并及时做好了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处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及落实情况

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了社会上流传的不实信息。

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均全部给予答复。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计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计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计局

                                                                                                                2018年12月25日

临淄区卫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2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各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临淄区卫计局认真核查,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概述

区卫计局认真回顾和总结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区政府办公室《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0号)、《临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2号)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34号)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卫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计、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

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

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1-4季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信息609条,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1条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根据申请人要求进行了处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处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及落实情况

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了社会上流传的不实信息。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计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计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计局

                                                                                                                            2018年3月2日

临淄区卫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1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各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临淄区卫计局认真核查,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进行自查,现将汇报如下。

一、概述

区卫计局认真回顾和总结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区政府办公室《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9号)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34号)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卫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

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

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1-4季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临淄卫生”信息320条,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处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及落实情况

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了社会上流传的不实信息。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计局

                                                    2017年3月9日

临淄区卫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3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各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临淄区卫生局认真核查,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进行自查,现将汇报如下。

一、概述

区卫生局认真回顾和总结实施《条例》和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0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2号)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34号)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

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

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1-4季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临淄卫生”信息628条,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处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及落实情况

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了社会上流传的不实信息。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生局

                                                                                                                              2016年2月23日

 

临淄区卫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6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各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临淄区卫生局认真核查,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进行自查,现将汇报如下。

一、概述

区卫生局认真回顾和总结2014年实施《条例》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2号)的有关情况,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

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

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1-4季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临淄卫生”信息584条,同时,在原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新投入运行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完善和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及时进行公开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并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通过通报近几年互联网信息泄密事件,要求机关各处室汲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及落实情况

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了社会上流传的不实信息。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生局

                                                                       2015年1月15日


临淄区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时间:2014-02-11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根据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7号)文件精神,临淄区卫生局认真核查,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健全机制,提高认识。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4季度,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临淄卫生”信息466条,同时,在原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新投入运行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完善和维护。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生局

                                                                         2014年1月23日


临淄区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本年报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根据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临淄区卫生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对“情况统计表”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概述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健全机制,提高认识。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条,同时,在原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临淄区卫生局

                                                                                                                          2013年3月29日

临淄区卫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0

本年报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 根据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临淄区卫生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对“情况统计表”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概述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健全机制,提高认识。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其中,政策法规7条,其他信息3条。同时,在原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生局

                                                                                                                                                        2012年3月30日

临淄区卫生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5

本年报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 根据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临淄区卫生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对“情况统计表”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概述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和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委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健全机制,提高认识。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政策法规9条,其他信息3条。同时,在原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生局

                                                                                                                                                      2011年3月15日

临淄区卫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一、概述

本年报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临淄区卫生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对“情况统计表”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核查,由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组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局机关办公室及区疾控、临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原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机构职能类信息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生局
                                                                                                                                                                        2010年3月30日

临淄区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30

一、概述

本年报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09〕6号)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临政办发〔2009〕15号)要求,由临淄区卫生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保障发展的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党组领导、办公室牵头、科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到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卫生、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1.做好查问点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及区疾控、临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群众查问。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公开信息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信息中心。3.安排专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分别是: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为机构概况1条,机构领导6条,内设机构8条。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政科、临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临淄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信息宣传科、基层卫生科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为规范性文件5条,分别是《 关于印发临淄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做好二○○八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二○○六年临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其他有关文件3条,是《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及原料索证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和十七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专项规划1条,《关于印发《临淄区实施全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为年度计划1条,是《 区卫生局二00八年重点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条,是《  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四)业务工作类信息3条。执法依据1条《颁发卫生许可证》。执法动态1条《临淄区稷下东蒙鸡店违反健康管理规定案》,预决算信息1条,是《 07年决算数字》,统计数据1条,为年鉴1条《临淄区卫生系统2007年度大事记》。

(五)其他类信息3条。人事任免1条《 临淄区卫生局党委关于常增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2条《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流程》、《公共场所许可事项流程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临淄区卫生局

                                                                                                                                                     2009年3月30日